晋教基函[2012]94号
各市教育局:
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需要,进一步提升我省教育技术装备与应用水平,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经研究,省教育厅决定成立山西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专家组,从全省中小学选聘一批优秀教研员和教师为专家组成员,由各市负责推荐。现将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范围
1.从事小学数学、科学,初中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地理、信息技术,高中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地理、信息技术、通用技术等学科教学工作的教研员、专任教师及实验教师。
2.从事中小学音乐、体育、美术和卫生等学科教学工作的教研员和专任教师。
3.从事中小学图书、电教及计算机装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二、推荐条件
1.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,爱岗敬业,尽职尽责。
2.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、教学思想,对所任学科的课程标准和教材体系有全面系统的研究,专业理论知识扎实,有比较成熟的教学经验,重视实验教学,积极探索教学仪器设备的应用,在本地区、本单位具有示范带头作用。
3.有一定的教学经历,小学具有8年、中学具有10年以上的教龄,或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0年,具备本科(含本科)以上文化程度,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具有省、市教学能手称号。
4.身体健康,年龄在55周岁以下。
三、推荐数量
分别按小学、初中、高中,每市每学科推荐1-2名优秀教师或教研员。
四、工作要求
被推荐人需填写“山西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专家登记表”(附后),并附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专业资格证书和市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。
各市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工作,于2012年11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,并同时上报“山西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专家登记表”电子版(电子版可从山西教育技术装备网上下载,网址:www.sxjyzb.com)。
联系电话及传真:0351-3094447
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地址及邮编:太原市北大街145号山西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030009
附件:山西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专家登记表
山西省教育厅
2012年11月6日